全国同城凤凰楼信息免费茶楼_2024全国各城市凤楼信息_一品楼品凤楼网站论坛

欢迎光临四川省电子商务学校网站! 今天是: 设为首页| 加为收藏
网站首页 学校概况 教育教学 招生就业 学生工作 培训鉴定 校园文化 专业建设 诊改专栏 党群工作
最新信息
固顶文章四川省电子商务学校质量年度报告(
固顶文章四川省电子商务学校质量年度报告(
固顶文章四川省电子商务学校质量年度报告(
固顶文章四川省电子商务学校电子商务专业人
固顶文章四川省电子商务学校质量年度报告(
固顶文章惜之当下,奋之未来
热点文章
固顶文章四川省电子商务学校质量年度报告(
固顶文章四川省电子商务学校质量年度报告(
固顶文章四川省电子商务学校质量年度报告(
固顶文章四川省电子商务学校电子商务专业人
固顶文章四川省电子商务学校质量年度报告(
固顶文章惜之当下,奋之未来
固顶文章四川省电子商务学校质量年度报告(
您现在的位置: 四川省电子商务学校 >> 学生工作 >> 规章制度 >> 正文
学生外出活动报告审批制度
更新时间:2013/9/5 15:56:22   来源:学生科

第一条 组织学生外出活动(社会实践、社会调查、春游、秋游、参加公益活动、义务劳动、参观访问等)教务科会同学生科和安全保卫科要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,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。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地方的需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审批。

 

第二条 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。

 

第三条 活动的路线、地点,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。

 

第四条  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有资质的专业客运部门租用,遵守乘车、乘船安全要求,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(船)进行检修。并签订相关的安全责任书。

 

第五条 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、保卫、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。

 

第六条  野炊、爬山、野餐要注意防火、防食物中毒、防摔伤等事故发生。

第七条 活动地附近有河流、水库的,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,不能让学生下水。

 

第八条 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,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。

 

第九条 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,如遇安全事故,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
 
【文章作者:学生科】  【文章录入:admin    责任编辑:admin 】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打印本页 | 关闭窗口  
    版权所有: Copyright© 2010 四川省电子商务学校 All Rights Reserved.
    地址:四川省达州市南城三里坪街85号 邮编:635000 学校电话:0818-2650984(兼传真) 招生咨询电话:0818-2652911 (兼传真) E-mail:scecs_1978@163.com
    建议使用:1024*768分辨率 16位颜色 IE9.0以上版本浏览器 | 后台登录
    技术支持:达州科创网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备案号:蜀ICP备1902752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