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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优秀毕业生”条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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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13/6/25 17:18:46 来源:本站原创 |
1、 学制两年的学生,在校期间每学年被评为“三好学生”或“优秀学生干部”, 根据其一贯表现,学校受予“优秀毕业一”荣誉称号。 2、 学制三年的学生,在校期间每不年被评为“三好学生”或“优秀学生干部”, 根据其一贯表现,学校授予“优秀毕业生”荣誉称号。 3、 学制四年的学生,在校期间必须有三学年(或三年以上)被评为“三好”或 “优干”(最后一学期必须被评选上)方可授予“优秀毕业生”荣誉称号。(在四年中如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不授予优秀毕业荣誉称号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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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文章作者:佚名】 【文章录入:admin 责任编辑:admin 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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